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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利申请的详细流程

作者:深圳国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6 08:21:32

开公司需要知道哪些事项?注册公司必须向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于第一次创业的人来说,与各登记注册部门打交道是件非常头疼的事情。那么,注册公司有哪些手续呢?注册不同类型的公司,其注册手续上会有所不同,注册公司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1、了解公司注册登记相关信息在注册公司之前,需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了解公司注册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注册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可以主动向创业成功的朋友、登记主管部门或注册代理公司咨询公司注册信息。

2、公司查名及名称核准注册公司手续的第一步便是工商查名,即上报多个公司名字给工商局查询,查询通过后取得名称核准证书,这样,公司名字就定下来了。

3、准备工商注册登记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董事与监事成员。

4、开设帐户与股东出资以公司的名义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分别将注册资本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由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资,并取得验资报告。

6、办理营业执照将公司验资报告及工商注册材料送请工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公司营业执照。

7、刻章刻公司公章、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

8、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格,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通过后,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

9、办理税务登记证向税务局提交税务登记表格、房屋租赁证明及财务人员信息,税务局审核通过后,颁发税务登记证。

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深圳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

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商标注册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公告

(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共同申请是指数人为成为共有商标权人而就某一商标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的注册申请。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深圳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在共有商标注册过程中,所有申请文件都应表明申请人共同申请的意愿。申请人因变更申请文件需要向主管机关登记的,也需表明各共有人的身份。对共同申请不能做机械理解。

在具体的申请过程中,共同申请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1、亲自申请,即各共同申请人共同亲自参加共有商标的注册申请;2、代表人申请,即数个共同申请人共同授权共同申请人之一人或数人代表各共同申请人代为申请;3、代理人申请,即各共同申请人共同委托他人代为共同申请。对申请人来说,共同申请是最可靠的申请方式,每一个申请人都可以随时了解申请进程、主张权利及其救济,但其缺点是各共同申请人相互牵制,影响了申请注册的效率。

而代表人申请和代理人申请就可以弥补这一不足。当共同申请人之部分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时,代表人申请注册无疑是最理想的方案。各共同申请人通过内部的明确协议,表明对代表人的授权、该授权的范围以及各共同申请人包括代表人对整个申请活动以及申请后果负责。在共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时,委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代理共有商标的申请,显然是一种明智的抉择。

代理人申请权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因此,该委托合同必须明确规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代理人的权限,必须明确。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活动及其后果由委托人负责。授权不明时,若代理活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可以提出异议。

经审查该异议属实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共同申请本身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是否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的各所有人既可以申请注册,也可以不申请注册。这里主要涉及到对《商标法》第6条的理解。该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解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既然法律强制这些商品只能使用注册商标,那此时的商标注册申请还是一种民事权利吗?作者认为,应当坚持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属性,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商标专用权,也可以不向商标局申请商标专用权。但任何权利都不得滥用,如果权利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对该权利的限制就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当这种权利被滥用时,理应受到节制。《商标法》第6条的规定就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权利滥用的限制。共同申请的基础,即共同申请的依据,既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共同申请人共同使用该商标的事实,是构成共同申请的事实依据。有权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将其申请权协议转让给数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些受让人若愿意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共同申请注册该商标,自然就成为了共有商标权人。

这里的转让协议也是共同申请的基础。需要说明的是共有商标权之共同申请与数人同时申请的差异。共有商标权是数个申请人因共同申请而获得的商标权,共同申请人必须有共同申请并愿意成为共有商标权人的意思表示。而数人同时申请商标注册,是指没有共同申请的意思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的注册申请。

此时,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30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决。

对具有一定声誉的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每一个未注册商标都受法律保护,那么,那些受法律保护的未注册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深圳商标注册代理费用多少从经营者的角度看,未注册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承载着一定的商誉。这是企业在产品、营销、宣传等方面的投资成果,但企业经营者也要付出金钱、智慧和劳动的回报。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商标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扩大市场意识、增加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对商标的滥用或注册,无疑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提供了使用共同集体/证书商标的规则的模型。第5条是集体/证书商标使用者操作的货物/服务的质量标准。申请人应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每项商品/服务的质量标准。

众所周知,在这个时代,消费者注重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要低估纸质商标注册证书,它是产品的身份,对于企业来说,本文是法律的再认证证书。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以我公司为例,无论是参与项目投标、投标准备,还是在日常产品宣传中,都会拿出商标注册证书作为展示,毕竟这是由国家商标局颁发的。篡改,诚信和权威到位。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的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公证和认证手续,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是的。

所以认为这两点对于企业家和企业来说太麻烦了,时间太长了。所以小版建议你可以选择商标购买,商标转让,一方面是成功率高,花费时间少,另一方面,你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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